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甬台温高速公路增设平阳北互通工程
建设单位: 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年6月
编制单位:浙江大学
目录
附件:
附件1.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增设平阳北互通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报告批复的函(浙发改函[2018]104号)
附件2. 温州市水利局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增设平阳北互通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附件3. 建设项目土石方消纳意向协议书
附件4. 甬台温高速公路增设平阳北互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函审意见
附图:
附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图
附图3. 项目平纵缩图
附图4. 平阳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5. 平阳县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6. 平阳县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7. 本项目在平阳县综合交通十三五规划中的位置图
附图8. 本项目在平阳县域东部城镇规划中的位置图
附图9. 施工临时场地分布图
附图10. 监测点位分布图
附图11. 平阳北互通在温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中的位置
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甬台温高速公路增设平阳北互通工程 | |||||
建设单位 | 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伍尔汉 | 联系人 | *** | |||
通讯地址 | 平阳县昆阳镇雅山村交通运输局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 邮编 | 325400 | |
建设地点 | 平阳县昆阳镇北面 | |||||
立项审批部门 |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浙发改函[2018]104号 |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G54 道路运输业 |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53.67亩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 | |||
总投资 (万元) | 92479 |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 1526.36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1.65% | |
评价经费 (万元) | / | 投产日期 | 2020年 |
1.1 项目由来
甬台温高速公路连接杭甬高速、上三高速、金丽温高速以及台金高速,是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三纵四横”综合交通主骨架沿海纵线的构成部分,通过宁波、温州绕城连接杭州湾大桥、诸永高速等多条高速公路,是浙江东部沿海地区的交通动脉。公路起于宁波市区南面的潘火互通,经宁波市、台州市、温州市,终于浙闽交界的分水关,全线总长367公里,于2003年12月31日全线通车。
目前甬台温高速公路在平阳县境内设置有平阳互通和萧江(岱口)互通。平阳互通位于昆阳镇西北面,为设置收费站的单喇叭互通,是平阳县东部区域唯一的现状高速公路出入口。现状平阳互通接线与昆阳镇汇水河北路相接。汇水河北路为双向四车道主干路,路段平面线形指标低(R=150m),且两侧现状建筑物较密集,交通出入频繁,对高速公路交通的迅速疏解干扰较大,拥堵严重,对远期道路拓宽改造形成极大的阻碍。同时,受城市建设和城区布局影响,高速公路出入交通需穿越昆阳镇中心区,对城区交通干扰较大,交通事故频发。
随着G104国道改建段的运营通车,其与互通接线(汇水河北路)交叉口采用信号灯控制平面交叉,交叉口距离高速公路收费站中心为120m。从现状运营情况看,互通出口在高峰期、重要节假日拥堵频率明显增加,随着区域交通量快速增长,对平阳县高速公路出入口布置进行优化具有较为迫切的现实需求。
因此,平阳县对高速公路出入口交通展开了广泛讨论和研究,决定在昆阳镇北面选择合适位置,增设甬台温高速公路出入口(暂命名“平阳北互通”),分流现状平阳互通交通压力,缓解交通量增长与城市布局、发展建设、交通转换间的矛盾。根据平阳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将以建设“温州大都市南部标杆城市”为目标,构建“一主两副两带两区”空间发展格局。昆阳镇北面(县东部城镇群)是接轨温州发展战略的重点发展区域,平阳北互通的建设对引导城市北扩、促进区域开发建设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此外,通过互通接线的设置,与在建104国道西过境线、104 国道、万鳌公路相连,为梅源、万全、宋埠等地区出入甬台温高速公路提供便利。
目前项目已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文号为浙发改函[2018]104号。项目使用双喇叭互通方案,其中甬台温高速改造长度约1km,匝道总长约3.1km,互通连接线长约4.7km,设置收费站1处(包括收费广场和收费站区)。拟建互通匝道设计速度40km/h,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9m,对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16.5m。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2m。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1.2 项目报告类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原国家环保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第1号),项目不涉及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甬台温高速改建段为高速公路,长度1.04km,连接线为一级公路,总长约4.7km,项目不设隧道,无主桥长度超过1km的桥梁,故归入《名录》中四十九 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第157“等级公路”中“其他(配套设施、公路维护、四级以下公路除外)”,评价类别为报告表。
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大学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的基础上,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整理、分析和计算,编制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现报请审批。
1.3 编制依据
1.3.1 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修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4.24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
(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8.27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8.28修订)
(9)《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8】257号);
(10)《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1】592号)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8.1修订)
(1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13)《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14)《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号);
(15)《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874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2】49号);
(1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8;
(18)《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
(19)《关于发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0】7号,2010.1.11;
(20)《关于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限值实施日期的复函》(环办函【2010】1390 号),2010.12.21发布;
1.3.2地方法律法规
(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2月修正);
(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11号,2007.2.14);
(3)《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7.1修订);
(4)《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修订,2018年1月1日实施);
(5)《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2004年);
(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
(7)《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9修正);
(8)《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2015.3.1);
(9)《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2.12.1);
(10)《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2006.5.1施行);
(11)《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公告【2015】2号);
1.3.3 技术规范及产业政策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HJ610-2016;
(7)《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
(8)《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2005.4);
(9)《关于规范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发布形式的函》(环办函【2006】445号,2006.7.25);
(1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11)《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 B04-2010);
(12)《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
(1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0)
1.3.4 相关规划
(1)《平阳县总体规划》(2006-2020)
(2)《平阳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
(3)《平阳县环境功能区划》
(4)《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年;
1.3.5 其他相关资料
(1)《甬台温高速公路增设平阳北互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2017.11;
(2)《甬台温高速公路增设平阳北互通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1月;
(3)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的其他基础资料 ;
1.4 项目内容、性质和规模
1.4.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甬台温高速公路增设平阳北互通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北面
建设单位: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4.2 路线走向及平面布置
(1)互通主线
本项目位于昆阳镇北面,互通方案采用双喇叭互通立交,主线为甬台温高速公路,采用全封闭、全立交、控制出入口的高速公路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120km/h。互通主线主要对甬台温高速公路进行扩宽,以便于新建匝道连接。其中左幅车道拼宽后与A匝道连接出甬台温高速,左幅车道与B匝道连接入甬台温现状高速;右幅车道拼宽后与C匝道连接出甬台温高速,右幅车道与D匝道连接入甬台温现状高速。扩宽工程起点桩号为K45+374.4,终点桩号为K46+414.2。
(2)互通连接线
互通连接线工程利用规划城市主干路迎宾大道线位,起点接万鳌公路(桩号K0+000),东西走向,在K1+300处与104国道平交,在K3+050处跨越瑞平塘河后又跨越甬台温高速,延伸至K3+900处下跨温福铁路后接终点在建104国道西过境线(桩号K4+654.195),全长4654m。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主干路道路功能,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为32米,设计速度80km/h。
(3)互通工程
互通工程将甬台温主线与互通连接线相连,互通采用双喇叭匝道上跨甬台温高速公路的立交方式,互通工程由9条匝道组成,合计长度3.14km,匝道单向单车道路基宽度8.5m,对向双车道路基宽度16.0m,设计速度40km/h。
匝道布设分为甬台温高速匝道以及互通连接线匝道两部分。甬台温高速互通设置4座匝道南北双向进出高速,起点桩号K45+374.4,终点桩号K46+414.2。
①北向南方向(右幅路基)出高速布置:从K45+374.4设置100m长渐变段接145.5m长减速车道后进入互通A匝道接E匝道出高速;
②北向南方向(右幅路基)入高速布置:在K45+849.2处由E匝道接B匝道进入230m长加速车道后接90m长渐变段进入高速主线;
③南向北方向(左幅路基)出高速布置:从 K46+414.2设置100m长渐变段接145.0m长减速车道后接入互通C匝道出高速;
④南向北方向(左幅路基)入高速布置:在K45+773.3处由D匝道进入230m 长加速车道后接90m长渐变段进入高速主线。
互通连接线设置4座匝道东西双向与高速收费站相接。
①进入西向东方向连接线(左幅路基)布置:出高速收费站入H匝道接180m加速车道后连70m渐变段进入互通连接线西向东方向;
②进入连接线东向西方向(右幅路基)布置:出高速收费站由E匝道、F匝道接180m加速车道后连70m渐变段进入互通连接线东向西方向;
③西向东方向(左幅路基)进入高速收费站布置:互通连接线进入80m渐变段接110m减速车道后由I匝道进入高速收费站;
④东向西方向(左幅路基)进入高速收费站布置:互通连接线进入80m渐变段,接110m减速车道后由G匝道接E匝道进入高速收费站。
图1.4-1 平阳北互通线位布置示意图
1.4.3 建设规模与主要技术标准
建设规模、标准及采用的主要技术指标详见表1.4-1。
表1.4-1 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序号 | 线 形 参 数 | 单 位 | 指标 | ||
连接线 | 主线 | ||||
1 | 设计速度 | km/h | 80 | 120 | |
2 | 停车视距 | m | 110 | 210 | |
3 | 平面线形 | 圆曲线最小半径(最大超高10%) | m | 220 | 570 |
4 | 圆曲线最小半径(最大超高8%) | m | 250 | 650 | |
5 | 圆曲线最小半径(最大超高6%) | m | 270 | 710 | |
6 | 圆曲线最小半径(最大超高4%) | m | 300 | 810 | |
7 | 圆曲线最小半径 (不设超高,路拱≤2.0%) | m | 2500 | 5500 | |
8 | 圆曲线最小半径 (不设超高,路拱>2.0%) | m | 3350 | 7500 | |
9 | 纵断面线形 | 纵面线形最大纵坡 | % | 6 | 4 |
10 | 最大坡长(3%) | m | 1100 | 900 | |
11 | 最大坡长(4%) | m | 900 | 700 | |
12 | 最大坡长(5%) | m | 700 | / | |
13 | 最大坡长(6%)(特殊情况) | m | 500 | / | |
14 | 凸形竖曲线最小半径 | m | 3000 | 11000 | |
15 | 凹形竖曲线最小半径 | m | 2000 | 4000 | |
16 | 竖曲线最小长度 | m | 70 | 100 |
1.5 交通量预测
项目预计于2020年建成通车,考虑预测的阶段性,拟定交通量预测特征年为2020年(近期)、2026年(中期)、和2034年(远期)。
根据工可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各路段特征年交通量预测成果见表1.5-1,未来各特征年车型构成比见表1.5-2。
1.6 道路工程
1.6.1 路基设计
(1)横断面设计
甬台温高速公路设计为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28.0m,连接线标准横断面为:3.0m (中央分隔带)+1.5m(左侧路缘带)+15m(行车道)+7m(右侧路缘及硬路肩)+1.5m (土路肩)。
连接线设计为双向6车道,路基宽度32.0m,连接线标准横断面为:2.0m(中央分隔带)+1m(左侧路缘带)+22.5m(行车道)+5m(右侧硬路肩)+1.5m(土路肩)。其中右侧硬路肩包含0.5m 右侧路缘带。
匝道采用单车道时,路基宽度9.0m,连接线标准横断面为:1m(左侧路缘带)+3.5m(行车道)+3m(右侧硬路肩含路缘带)+1.5m(土路肩)。
匝道采用双车道时,路基宽度16.5m,连接线标准横断面为:1.0m(中央分隔带)+1m(左侧路缘带)+7m(行车道)+6m(右侧硬路肩含路缘带)+1.5m(土路肩)。
甬台温高速公路、互通连接线、匝道路基标准横断面图分别见图1.6-1~1.6-5。
图1.6-1 甬台温高速公路现状标准横断面图
图1.6-2 甬台温高速公路拓宽改建后路基标准横断面图
图1.6-3 连接线路基标准横断面图
图1.6-4 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标准横断面图
图1.6-5 双向单车道匝道标准横断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