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 已由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浙发改函[2012]185 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浙江省基本建设计划。本项目瑞安段业主为104国道西过境公路瑞安段(飞云江六桥)建设指挥部,平阳段的业主为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104国道西过境公路瑞安段(飞云江六桥)建设指挥部对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瑞安段设计咨询招标的委托,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的招标人(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省厅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温州交通网(http://www.wzjt.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工可推荐方案主线起于仙降镇南侧顺接104国道温州过境段改建工程(瓯海桐岭至瑞安仙降段),与56省道相交,起点桩号K0+000,终点在平阳叶段村西北侧与苍南段线位衔接,终点桩号K29+390,路线全长约29.39km(其中瑞安段约2.26km,平阳段约27.13km);昆阳连接线,起于主线桩号K12+229平交口处,终点于后垟村后与老104国道相接,全长约3.808km;水头连接线起于主线桩号K19+620处,终点于平阳县水头镇接57省道,全长约13.668km。
本项目工可推荐方案主线设大桥14座,中小桥12座,桥梁总长约3616m,互通立交2处,养护工区1处,涵洞43道,通道1处,隧道约8567m/10座(太师庙隧道,分离式双向6车道单洞长约2500m);昆阳连接线设中小桥3座,桥梁总长约540m,涵洞11道,隧道约515m/2座;水头连接线设大桥5座,中小桥5座,桥梁总长约1676m,涵洞27道,隧道约2255m/2座。工可A比较方案设桥梁约705m/4座,隧道约1400m/3座;B比较方案设桥梁约1593m/5座(其中鳌江特大桥长约1050m),隧道约3740m/3座。
本项目主线起点到梅溪段约21.9km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32m,梅溪到终点段约7.5km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24.5m;昆阳连接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32m;水头连接线起点到鹤溪段约10.9km选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12;鹤溪到终点段约2.7km选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32m。路面设计荷载均为BZZ-100KN,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一级公路为公路—I级,二级公路为公路—II级,设计洪水频率均为1/100。
本次招标设1个设计咨询标段,具体范围为:
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K0+000~K29+390(含昆阳连接线约3.808km和水头连接线约13.668km)改建工程的设计咨询,包括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如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重大设计变更等)和概预算文件咨询评估服务以及设计文件审查咨询修改后的复核等工作,并在组织设计文件审查会时派员报告审查咨询成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公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咨询业绩、并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咨询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服务的企业、同本项目勘察设计企业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同本项目勘察设计企业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 月 3 日至 2013 年 7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温州市民航路128号) 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刷卡、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800元,工可及相关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2000元,售后不退。
4.3 未取得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投标人,应办理好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证,交易证登记申办事项,请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zzbtb.com)查询,中心咨询电话:0577-88151125,中心办理交易证咨询电话:0577-8815101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安排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7 月26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温州市民航路128号)。
5.3投标人应在 2013 年 7 月25日 16 时 30 分前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取得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收据,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日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wzzbtb.com)和温州交通网(http://www.wz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阳县鳌江镇疏港大道(平阳县港航局大楼内)
邮 编:325401
联系人:伍尔汉
电 话:0577-63266627
传 真:0577-6326662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 址:杭州市玉古路168号中国石油大厦3楼
邮 编:310007
联系人:项剑波
电 话:0571-88388655
传 真:0571-88084051
2013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