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为更充分了解项目拟建地个人和单位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对甬台温高速公路新增鳌江互通工程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至7月29日之间10个工作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甬台温高速公路新增鳌江互通工程
2、工程概况:
(1)互通主线
本项目是在现状甬台温高速公路上增设互通,互通方案采用单喇叭互通立交,主线为甬台温高速公路,高速公路设计标准与原高速公路保持一致。主线互通起点桩号为MRK56+832,终点桩号为MRK57+880,主线拼宽全长1.048km。甬台温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20km/h,因此本项目研究范围内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仍采用120km/h。项目范围内甬台温高速公路仍采用双向4车道,车道宽度3.75m。中央分隔带宽度为3.0m,右侧硬路肩宽度3.5m,拼宽段右侧硬路肩为3.0m。
(2)互通连接线
互通连接线起点接互通收费站(桩号K0+763.03),在塘中溪西南侧沿河布置,全长2.398km,连接线下穿温福铁路,在LK1+935.21与G104国道平交,终点接园林路(桩号为LK2+380.17)。
互通接线采用一级公路(集散功能)标准,设计速度60km/h,车道数为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为24.5m,车道宽度3.5m,中央分隔带宽度考虑采用2.0m,右侧硬路肩宽度为3.0m。
(3)互通工程
互通工程将甬台温主线与互通连接线相连,互通采用单喇叭匝道下穿甬台温高速公路的立交方式,互通工程由5条匝道组成,合计长度1.334km。单向单车道路基宽度9.0m,匝道设计速度选用40km/h,车道宽度3.5m;对向分隔式双车道路基宽度为16.5m,匝道设计速度选用40km/h,车道宽度3.5m,中央分隔带宽度取1.0m,右侧硬路肩采用3.0m,设置紧急停车带。
(4)变速车道
减速车道采用直接式,长度为145m;渐变段长度为100m,渐变率采用1/25。
加速车道采用平行式,长度为 230m;渐变段长度为90m。
(5)收费站
收费站采用5进7出的布设形式,收费模式采用ETC收费和计重收费。收费站混凝土路面长度为2×44m=88m,收费站入口渐变长度90m、出口渐变长度90m。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如下表所示。
表1 项目评价范围
序号 | 环境要素 | 评价范围 |
1 | 声环境 | 营运期一般路段为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区域(以村庄、学校等敏感点为重点),在200m处噪声贡献值仍不能达标的情况下,噪声评价范围扩大到可以满足标准的距离。 |
施工期施工场地、表土堆放场等临时工程外缘200m以内范围。 | ||
2 | 环境空气 | 施工期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区域(以村庄、学校等敏感点为重点)。 |
施工期施工场地、表土堆放场等临时工程外缘200m以内范围。 | ||
3 | 地表水 | 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评价范围以内的水体、以及跨河桥梁中心线上游100m~下游1000m以内水域。 |
4 | 生态环境 | 公路中心线两侧200m及包括弃土场和起他临时占地。 |
5 | 风险评价 | 跨河桥梁中心线上游100m~下游1000m以内水域 |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2。
表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类别 | 保护目标 | 方位 | 桩号 | 与项目红线距离(最近一户) | 服务功能 | 保护级别 |
大气环境 | 罗垟村 | C匝道西侧,D匝道北侧,连接线北侧 | CK0+145~CK0+200,DK0+000~DK0+300,LK0+000~LK0+143 | 29 | 居住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
塘东村 | 连接线北侧 | LK0+200~LK0+600 | 25 | |||
龙山村 | 连接线北侧 | LK0+600~LK1+450 | 5 | |||
垂杨村 | 连接线北侧 | LK1+450~LK1+920 | 48 | |||
金星村 | 连接线南侧 | LK1+490~LK1+800 | 2 | |||
上垟 | 连接线北侧 | LK1+870~LK2+344.7 | 1 | |||
贵德村 | 连接线南侧 | LK1+870~LK2+344.7 | 1 | |||
水环境 | 塘川溪 | 道路沿线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III类水标准 | |||
声环境 | 沿线两侧红线外35m范围内区域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 ||||
温福铁路红线外35m范围内区域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b类标准 | |||||
距离红线35m外区域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
三、主要环境影响影响情况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噪声、扬尘、施工污水、水土流失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议在全线的整个施工过程中,在靠近居民点的道路一侧采取临时隔声围挡减少施工作业的噪声影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作业。如确有需要,夜间施工必须取得当地相关部门的批准,并进行公告。施工中,将施工防护的重点放在对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等的处理上。通过以上治理措施后,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主要为交通噪声、汽车尾气、粉尘、路面径流废水,以及对土地利用等影响。要求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在连接线全线设低噪路面,在噪声影响较大的路段设隔声屏障,在个别噪声超标居民点设隔声窗。通过以上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 | |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1)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淘汰高噪声设备和落后工艺。加强施工队伍的素质教育,尽量减少人为噪声。 (2)做好运输车辆进出本工程的沿线道路的周围群众的协调工作。施工期的运输车辆进出对周围群众带来多种不便,尤其受车辆噪声和车辆扬尘的影响,若处理不当,将影响社会安定。因此,应加强与周边住户和单位的联系,及时通报施工进度,取得群众的谅解。 (3)在靠近距离较近的居民点附近施工时,应设置施工临时挡板,以减小施工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4)为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阶段应尽量避免进行夜间施工,如确有需要,须经过有关部门作出夜间施工的许可后方可进行。 |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 (1)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缩短工期。 (2)控制建筑和道路扬尘污染。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积极创建绿色工地,落实施工工地围蔽,做到“六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且密闭无洒漏、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 (3)建筑垃圾、渣土等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需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并采取防尘措施。 (4)施工期尽量避开易产生扬尘的天气。 (5)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不得沿路泄漏、遗撒。 (6)应采取加强运输管理,保证汽车安全、文明行驶。 (7)在施工阶段应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每天4~5次可以使空气中粉尘量减70%左右,收到很好的降尘效果。 (8)工程靠近敏感点处应设置临时围挡,并设置防尘密目网 |
水环境保护措施 | (1)尽量节约用水,减少废水排放量。 (2)施工机械、车辆维修产生的冲洗废水,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理。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废油污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上清液回用做洒水降尘,废水不得直接外排。 (3)雨天应注意对施工机械的遮盖防护,防止因雨水冲刷而形成的含油污废水进入水体。在临时堆场旁边设置排水沟,堆场上增设覆盖物,水泥、黄沙等材料不宜露天堆放贮存,并尽量做好用料的安排,减少建材的堆放时间。物料堆场应尽量远离河道。 (4)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的民宅卫生设施与沿线的公共卫生设施进行处理。 |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 (1)弃方经沉淀池初步沉淀后,采用泥浆离心机干化,干化后的泥饼运至互通空地填埋处置。 (2)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指定垃圾箱,并委托环卫部门进行集中清运与卫生填埋。 |
营运期 | |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1)加强交通管理,确保道路畅通。 (2)连接线全线设隔声屏障,在噪声超标交严重的路段设隔声屏障,经低噪路面与隔声屏障衰减后噪声依旧超标的居民点设隔声窗。 |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 (1)加强管理,确保道路畅通,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2)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的运营状态。 |
水环境保护措施 | (1)加强道路的照明,在道路拐角、桥梁、靠近居住区段设置警示牌和危险品车辆限速标志,提醒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司机注意安全和控制车速;在靠近居民点处设置减速和限速标志,保证该路段的车辆通行安全,降低该路段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 (2)加强车辆运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10.28)第四章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于梅雨季节等交通事故多发期,尤其要加强监控。 |
固废防治措施 | 修补过程中产生的沥青路面层,可全部再生利用 |
五、环境影响初步评价结论
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但工程施工和营运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带来一定的不利环境影响。因此在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以及建成运营阶段,建设单位(或营运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把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上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与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工程在环保方面的意见看法以及对工程建设的态度等。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与期限
公众可将自己的意见致电或致信或发送邮件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7月29日之间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雅山村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温作铄 联系电话:13566206988
环评单位: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潮鸣苑16号邮编:310058
联系人:黄爱玲联系电话:13777388424
建设单位: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5日